首页
搜索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当前速讯:重点高校在皖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发布

2023-04-17 16:56:14 芜湖新闻网


【资料图】

近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了《安徽省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记者获悉,今年我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

《实施办法》明确,专项计划由招生院校编制,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后,于6月中旬统一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专项计划志愿与提前批次志愿同批填报。专项计划投档次序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原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原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和省扶贫开发连片地区县(市、区)。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条件为:具有我省农村户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一批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

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大江晚报记者 王叶华